我是裸婚遠嫁,我記得結婚的時候,
娃他爸給我買的唯一一個貴重的物件,就是一千七百塊錢買的一個金戒指。
真的沒錢、沒房、沒車、沒彩禮。那個時候覺得愛情才是最重要的,對吧?
其他的無所謂。
但是等到后來后來當我懷孕的時候,想吃草莓都舍不得買的時候。
當我看著孩子因為沒錢租房,只能跟我們擠在只能放下一張床的宿舍的時候。
當我看著孩子在公園羨慕別人的玩具,只能眼巴巴看著的時候。
每次遇到問題只有埋怨,而我只會生氣委屈只會哭。
想帶孩子回娘家,卻連買車票的錢都沒有的時候,當我冒出離婚的念頭,卻發現離婚后我一無所有,連孩子都爭取不到的時候,我才終于明白什么情呀,愛呀,都是暫時的,沒用。
錢,你賺錢的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。
這才是我們在婚姻,在生活中最大的底氣。